1.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及上级工会检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终结。
2.协助学校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认真对工会上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实行一年一审制度。
3.定期审计学校工会经费计拨情况。
4.定期对学校工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5.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学校工会领导进行离任审计。
6.督促学校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并将审计工会上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结果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干部会议报告,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7.完成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