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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5-05-31


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干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
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市委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产业
(行业、系统)、大企业工会,部分基层单位工会,市总工会
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 100
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根据 2025 年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定于 6 月上旬举办全市
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
论述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负责干部教
育培训的分管副主席或部室负责人;部分市直机关工会、大企
业工会主席;市总工会有关人员等,约 100 人。(分配名额见
附件 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至 7 日,共 3 天。6 月 5 日
下午 5 点前报到,6 月 7 日返程。
培训地点:临沭县委党校朱村分校。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
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工
会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动我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 5 月 30 日下午 3:00 前,将报名表(附
件 3 ) 通 过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报 市 总 工 会 组 织 部 , 或 报 送 至
lyszghzzb@ly.shandong.cn
2、参训学员请于 6 月 5 日下午 5:00 到临沭县委党校朱
村分校(朱村大酒店)服务大厅报到。培训班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费用标准,食
宿、培训等费用由培训班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
担。培训班原则上不得请假。
3、所有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要认真遵守中组部
《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
饮酒和娱乐活动。报到时提交本人签字的《遵守培训纪律树立
良好形象承诺书》(附件 4)。
市总工会联系人:许士坤 3651015 19153915988
临沭县委党校朱村分校:马崧滔 13864930333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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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班报名表
4.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临沂市总工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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